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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规院陈明:中国的城市政策应该差异化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中规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是全国城市规划研究、设计和学术信息中心。中规院主要承担国家重要城市的总体规划、国家级城市群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任务,在国家和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城市化和城市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研究积累深厚,近年来完成了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等一批重要项目,是雄安新区规划编制的技术牵头单位。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称,今年要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包括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指导省级行政区内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
  澎湃新闻:“城市群”的概念是如何产生的?
  陈明:“城市群”这个概念一开始来自学术界,从1990年代就开始存在了。当时是从国外类似概念翻译而来,如Metropolitan Area、Mega-City Region、Urban Agglomeration、Urban Cluster、Metropolitan、Megalopolis等概念。国内对这些名词的翻译也是五花八门,如“巨大城市带”、“大都市带”、“大城市连绵区”、“大城市集群区”等。我记得是中科院南京地理所的姚士谋老师翻译为“城市群”,但这个概念也并没有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只是众多学术术语中的一个。
  在2006年出台的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这是城市群第一次出现在国家级的官方政策性文件中。在之后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都把推动和促进城市群的发展作为重要的政策。
  在今年的19大报告中,可以看出城市群的地位更加重要,文件表述也由以往的“构建大中小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主体形态”上升到“主体”。虽然只是去掉了“形态”两个字,但却蕴含着丰富的政策内涵,即推进城市群的发展,不仅是形态和空间问题,更是全面综合的公共政策问题。
  从学术角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城市之间有着比较密切的经济联系和往来时,就可以称之为城市群。许多学者还从核心城市的数量和规模、区域整体的人口和经济规模或者密度等指标,提出了科学界定我国城市群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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